国家取消摄影师证
    2017-01-22
今天一早醒来!word天,学员亲亲们都在问,补贴还有么~~~
原来是,国家取消了摄影师证!
小编立马联系了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人员。
目前深圳的政策落实还没有出来,大家也不要太着急。
官方会给群众们一个交待的。
我们一起耐心等等。
现在把小编知道的告诉大家:

关于已经参加摄影师考试通过相关的等级的同学。领取补贴的申请链接在这里https://sz12333.gov.cn/ostoss/loginPage.jsp  符合要求的赶紧去登记哈!


下面是领取补贴的流程

以下信息原文出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有疑问的亲们,可以直接查看社保网站上的原文链接http://www.szhrss.gov.cn/tzgg/201610/t20161013_4985857.htm

第二章 个人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第八条 个人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法定劳动年龄范围(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在本市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  (二)取得培训补贴目录内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  通过参加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政府公益性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不予补贴。  第九条 个人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应当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注册,于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补贴。
(二)受理。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自动受理申报信息。如申报信息填写规范完整的,系统提示已受理;如申报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的,系统予以相应提示。

(三)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四)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于每个月末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网对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五)支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公示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账户。


刚刚考完11月份摄影师证的朋友们,静静等待成绩出来。按照一般的情况,政策落实到地方是有一个缓冲期的。补贴会不会有,等成绩出来后,根据官方的时间轴要求,去社保的网站上登记查询就知道了。小编的同事,光影的课程客服MM也是这次11月份参加了考试。还等着她拿了补贴请我喝奶茶呢~



光影家族:
合作企业: